杜甫,字子美,在诗中自称“少陵野老”。他的先祖由原籍襄阳(今属湖北)迁居巩县(今属河南)。开元后期,举进士不第,漫游各地。后寓居长安近十年。安禄山军陷长安,乃逃至凤翔,谒见肃宗,官左拾遗,后为华州司功参军。不久弃官居秦州、同谷。后又移家成都,筑草堂于浣花溪上,世称浣花草堂。曾一度在剑南节度使严武幕中任参谋,严武举他为检校工部员外郎,故世称杜工部。晚年携家出蜀,病死在湘江途中。 杜甫身经安史之乱,目睹社会黑暗,因而在他的诗篇中,反映出人民的苦难和社会的矛盾,具有极强的人民性。在他的许多优秀的作品中,显示了唐代由盛而衰的历史过程,因被称为诗史。 李白嗜酒,自称“酒中仙”,但杜甫的嗜酒并不亚于李白。据郭沫若先生统计,在杜甫现存的诗文一千四百多首中,谈到酒的有三百首,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一。当然不能仅从数字上看,还得从杜甫的诗中找证据。 杜甫十四五岁时,就是一位酒豪了,这在他写的《壮游》一诗中,有充分的证明。现摘录几句如下:“往昔十四五,出游翰墨场……性豪业嗜酒,嫉恶怀刚肠……饮酣视八极,俗物多茫茫。” 前两句是说,十四五岁时,就和文人、官场打交道了。中间两句是说,性格豪爽,喜欢喝酒;而且刚正不阿,嫉恶如仇。后两句是说,喝醉了酒,俯视四面八方,全是平庸之辈。这不是充分说明杜甫在青少年时期就是一名酒豪了吗? 到了壮年时期,杜甫和李白、高适相遇,同游梁宋齐鲁,一同饮酒赋诗,打猎访古,气味十分相投。杜甫和李白的感情特别深厚,他们是有酒同醉,有被同盖,携手同游,比一般的兄弟还要亲热。所谓“余亦东蒙客,怜君如弟兄。醉眠秋共被,携手日同行。”(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) 天宝六年(公元747年),杜甫赴长安应试,由于权臣李林甫从中作梗,没有录取,杜甫的“致君尧舜上,再使风俗淳”的抱负也落了空。这时,他认识了一位酒友,是广文馆博士郑虔。郑虔多才多艺,对诗、画、书法、音乐乃至星历、医药、兵法无所不通。此时,他和杜甫一样,生活困顿,时时向朋友讨钱买酒。一个酒字,把他俩结为好友。杜甫在《醉时歌》中回忆他俩喝酒的情况说:得钱即相觅,沽酒不复疑。忘形到尔汝,痛饮真吾师。又说:不须闻此意惨怆,生前相遇且衔杯。意思是说,一人得钱,即买酒找对方同饮,毫不迟疑。你我不拘形迹,彼此亲昵,你的酒量,实在是我的老师。不去管古人的遭遇,只要我们活着,就要饮酒作乐。 其后肃宗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,杜甫任左拾遗,也没有因此居官停杯,反而喝得更加厉害。他在《曲江二首·其二》中说:朝回日日典春衣,每向江头尽醉归。酒债建党行处有,人生七十古来稀。每天要喝得尽醉,没有衣服质当便赊债,因此,到处有酒债。酒喝得过多,会伤身体,他也全然不顾,反正活到七十岁是很少有的。 杜甫嗜酒的习性,从少年到老年,甚至临终,都没有改变。 他在成都时喝酒,在《绝句漫兴·之四》中说:莫思身外无穷事,且尽生前有限杯。 在梓州时喝酒,在《陪章留后侍御宴南楼》中说:此身醒复醉,不拟哭途穷。 在夔州时喝酒,在《寄薛三郎中据》中说:二公化为土,嗜酒不失真。 根据唐人郑处诲的《明皇杂录》,说杜甫死于牛肉白酒。大历五年(公元770)夏天,杜甫因避兵乱到衡州。中途到了耒阳,恰遇大水,船只好泊在方田驿。因无食物,挨饿了十天左右。耒阳县令聂某得知后,送来了牛肉白酒。杜甫吃得过多,就在一个晚上死了。根据郭沫若先生的考证,说聂县令所送的牛肉一定很多,杜甫一次没有吃完。时在暑天,冷藏不好,容易腐化。腐肉是有毒的,杜甫中毒而死是完全有可能的。